目的
為使公司的辦公用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浪費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為加強修試所辦公用品管理,控制費用開支,規范修試所辦公用品的采購與使用,本著勤儉節約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則,根據修試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分類定義
3.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如:傳真機、復印機、電腦、打印機、碎紙機、汽車等。
3.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辦公桌、辦公椅、計算器、電話機、打孔機、剪刀、紙刀、白板、文件夾、文件柜等。
3.3消耗性辦公用品,如:筆記本、簽字筆、圓珠筆、鉛筆、橡皮、膠水、復寫紙、釘書釘、回形針、筆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復印紙、傳真紙、水性筆、白板筆、回形針、大頭針等。
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負責辦公用品的全面管理。
4.2公司人事行政部助理具體負責執行。
具體規定
5.1、 辦公用品的發放
5.1.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的申購,要先計劃并報總經理及人事行政中心、董事長批準。
5.1.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發放,部門內共同使用,個別辦公必需品須經門部主管同意后可以個人為單位發放;消耗性辦公用品根據實際需要以個人為單位發放。發放流程如下:
A、人事行政部制定《辦公用品申請表》,經各部門主管確認后于每月25日前提交人事行政中心。
B、公司人事行政中心主管復核、人事行政管理總監審核、董事長批準后交人事行政部助理統一購買。
C、下月初由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統一發放到各使用部門。
D、新員工到職或臨時急用品可根據實際及時購買,人事行政部每月可適時備用部分用品。
5.2 辦公 用品的管理
5.2.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
A、進行編號管理,由財務部統一登記用品,并計算其剩余價值。
B、日常的管理由使用部門或使用者進行;公司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進行管理。
C、出現損壞或故障根據實際情況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安排修理。
5.2.2非消耗和消耗性辦公用品。
A、由各使用部門或使用者管理。
B、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有損壞應以舊品換新品,如有遺失應由部門或個人賠償或自購。
C、設立《辦公用品領用單》,由人事行政部統一保管,以便于掌握辦公用品的領用狀況。
D、員工離職前應如數交回或轉交所領用的非消耗性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確認。
備注:
A、 部門一個月的辦公用品量應在月初進行仔細檢查預算,在月中確有特殊原因須要增加或另買時須由部門負責人遞交書面的超支“情況說明”給人事行政部,報人事行政中心核查后再確認處理結果。
B、 若無特殊原因超支,公司不再為其購買,但部門負責人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自行解決余下時間的辦公用品費用。
C、 月度辦公用品使用定額由上月25日—下月25日為一個周期。
懲罰
6.1公司辦公用品應做公用,私用或帶出公司者應按辦公用品兩倍的價格從當月工資中扣出。
6.2公司辦公用品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如有浪費者一經發現將在當月考核分中扣5分。
6.3員工應自覺愛護各類辦公用品,如有不正當或不合理使用而損壞應照價賠付。
相關表格
《辦公用品申請表》、《辦公用品入庫單》、《辦公用品領用單》
附則
本制度于 年 月 日開始生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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